可持續發展的因素

 

 

環境、社會及管治(ESG)已日漸成為衡量企業成就的重要標準。由於發電對環境可以有深遠的影響,因此,我們需要考慮的因素,包括:

 

  • 能源對環境的影響;
 
  • 能源的可持續性;
 
  • 發電輸出量;以及
 
  • 廢棄物處理

燃燒化石燃料發電會產生大量的氣體排放。

 

  • 二氧化碳(CO2)是主要的溫室氣體,維持它在大氣中的濃度於目前的水平對保持地球上目前的溫度並使其適合居住至關重要。
 
  • 二氧化硫(SO2)是酸雨的來源之一,儘管它在大氣中可形成硫酸鹽氣溶膠,有助於減少二氧化碳的溫室效應。
  • 氮氧化物(NOX)和懸浮微粒是對健康有害的刺激物。氧化亞氮也是一種溫室氣體。

 

因燃燒燃料發電而直接產生的排放被稱為直接排放。直接排放隨著經濟的發展而不斷增加,預計在未來還會繼續增加。

 

 

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   

(按燃料類型劃分)

2020 2030 2040 2050
電能和熱力行業 13,504 5,817 -81 -369
煤炭 9,786 2,950 102 70
石油 629 173 6 6
天然氣 3,089 2,781 268 128

資料來源:國際能源署在2021年5月發表的2050年淨零情景

 

能源的排放

 

 

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的 《2021年氣候變化》報告指出人類活動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造成了自1850-1900年以來約1.1℃的升溫,並估計全球溫度在未來20年內會出現1.5℃或以上的升溫。 其中與能源有關的溫室氣體排放佔所有人類活動排放的大部分,比率達40%以上。發電帶來的影響遠遠不僅是排放二氧化碳和溫室氣體。因此,要穩定氣候將需要以更潔淨的能源發電,並持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若以資產的生命週期作為考慮,核能和可再生能源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遠比傳統的化石燃料為低,在減碳方面是目前最現成的方法。 

 

平均生命週期的二氧化碳排放(來源:IPCC)

 

環境影響和監測

 

 

核電站在正常運行期間會排放少量的放射性物質。排放量是由國家許可機構監管和仔細監測,以確保對環境造成的影響維持在極低以至是毫不顯著的水平。如欲了解更多相關資訊,歡迎瀏覽環境影響和監測

燃燒燃料,無論是化石燃料還是生物質,均會產生大量的灰燼和與燃料中存在的硫有關的副產品。若這些副產品未能用於其他方面,就會被歸類為固體廢物。相比之下,核電和大多數形式的可再生能源產生的固體廢物數量會顯著較少。雖然核電產生的固體廢物具有放射性,但放射性會隨著時間的相當緩慢地降低。有關處理燃料廢物的信息,歡迎參閱管理已使用燃料及管理核廢料的網頁



能源的固體廢料(國際原子能機構,2001)

能源資源 一般產生的廢料(每千兆瓦)
煤炭 36噸灰燼 36噸煙氣脫硫
石油 1噸灰燼 36噸煙氣脫硫
天然氣 29噸氣體增甜廢物
核能 0.07噸放射性廢物
生物質 14噸灰燼
太陽能光伏 ~0.07噸有毒廢物
水電/風能 追溯

 

資料來源: 國際原子能機構資料系列01-00678/FS系列3/01/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