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的因素
環境、社會及管治(ESG)已日漸成為衡量企業成就的重要標準。由於發電對環境可以有深遠的影響,因此,我們需要考慮的因素,包括:
燃燒化石燃料發電會產生大量的氣體排放。
因燃燒燃料發電而直接產生的排放被稱為直接排放。直接排放隨著經濟的發展而不斷增加,預計在未來還會繼續增加。
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 (按燃料類型劃分) |
2020 | 2030 | 2040 | 2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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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能和熱力行業 | 13,504 | 5,817 | -81 | -369 |
煤炭 | 9,786 | 2,950 | 102 | 70 |
石油 | 629 | 173 | 6 | 6 |
天然氣 | 3,089 | 2,781 | 268 | 128 |
資料來源:國際能源署在2021年5月發表的2050年淨零情景
能源的排放
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的 《2021年氣候變化》報告指出人類活動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造成了自1850-1900年以來約1.1℃的升溫,並估計全球溫度在未來20年內會出現1.5℃或以上的升溫。 其中與能源有關的溫室氣體排放佔所有人類活動排放的大部分,比率達40%以上。發電帶來的影響遠遠不僅是排放二氧化碳和溫室氣體。因此,要穩定氣候將需要以更潔淨的能源發電,並持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若以資產的生命週期作為考慮,核能和可再生能源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遠比傳統的化石燃料為低,在減碳方面是目前最現成的方法。
燃燒燃料,無論是化石燃料還是生物質,均會產生大量的灰燼和與燃料中存在的硫有關的副產品。若這些副產品未能用於其他方面,就會被歸類為固體廢物。相比之下,核電和大多數形式的可再生能源產生的固體廢物數量會顯著較少。雖然核電產生的固體廢物具有放射性,但放射性會隨著時間的相當緩慢地降低。有關處理燃料廢物的信息,歡迎參閱管理已使用燃料及管理核廢料的網頁。
能源資源 | 一般產生的廢料(每千兆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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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 | 36噸灰燼 36噸煙氣脫硫 |
石油 | 1噸灰燼 36噸煙氣脫硫 |
天然氣 | 29噸氣體增甜廢物 |
核能 | 0.07噸放射性廢物 |
生物質 | 14噸灰燼 |
太陽能光伏 | ~0.07噸有毒廢物 |
水電/風能 | 追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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